2017年11月17日鸡冠区人民法院、鸡西市鸡西公证处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公证机关在案件多元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促进法院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17年12月27日,鸡冠区法院执行局联合鸡西公证处参与见证了一起执行强制迁出案件。该案件是一起典当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于某在申请人某典当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屋典当借款,并按典当借款合同约定将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执行人未还款,申请人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借款。但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鸡冠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也不露面。法院依法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被执行人仍未来院联系办案法官。
经研究决定对被执行人该抵押房屋进行强制迁出。因在强制迁出腾房搬离财产中小件物品较多,在搬运过程中容易造成损毁、丢失,执行难度较大,且被执行人又未能到场,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鸡冠区法院执行局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会同鸡西公证处共同完成了此次强制迁出工作,在强制迁出当天又邀请了该房屋所在辖区的民警、社区的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整个迁出过程,最大程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尤其是公证机关的人员到场,更能够预防减少执行工作中带来的纠纷,也有利于缓解执行压力,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