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发布时间:2018-01-31 10:18:56
(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三)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六)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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