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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

发布时间:2018-01-31 15:11:38


(一)建立选举机构,进行选民登记

(1)建立选举机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2)进行选民登记

(二)侯选人提名

(1)提出侯选人;

(2)实行差额选举原则;

(3)公布侯选人名单;

(4)介绍侯选人情况。

(三)投票和确认选举结果

(四)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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