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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元月攻坚” “节前行动”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8-02-12 12:38:31



“元月攻坚”会战前部署


李长钢副院长进行战前部署


李长钢副院长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进行现场指挥


抓捕被执行人


执行现场


送拘被执行人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弯刀。2月11日,除夕夜前的第4天,凌晨5点50分,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结完毕.李长钢副院长对“元月攻坚”春节前执行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三项要求:一要保持攻坚强度,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执行措施使用,并做好执行力量调配。用力要有着力点,让老赖感受到力度。二是根据《黑龙江法院构建“六个一律”长效工作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要求。对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利用春节契机,拘留一批、罚款一批,执行完毕一批。三是发扬以往执行会战的优势,保持高昂的斗志,深入矿区、村屯、偏远地区,确保会战取得实效,同时注意执行人员人身安全。

  6点30分,随着李长钢副院长的一声令下,20名执行干警及法警,根据预定方案,分成5个小组,立即奔赴执行现场。

  7点30分,完成了首个抓捕任务。刘某与赵某合同纠纷一案,经鸡冠区法院判决,赵某需向刘某偿还借款房屋租金24万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作出还款计划,于2017年10月一次性偿还欠款,还款计划到期后,赵某未履行。执行干警在鸡东县东海镇幸福村赵某家中将其抓获,赵某拒绝还款,遂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的决定,将其羁押至拘留所。

  8点35分,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位于城子河工商银行对王某进行拘传。郭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鸡冠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王某于2017年5月1日前给付郭某借款本金8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口头答应,缓一缓,尽快还,便玩起了躲猫猫,多次传唤,拒不到院,执行陷入僵局,执行现场,看到全副武装的执行干警,王某顿时傻了眼。执行干警对进行了普法教育,王某认识到了错误,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作出本金及利息9.5万元的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

  9点40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在多次会战中均侥幸逃脱的被执行人杨某在滴道区大半道出现。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郭某与杨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鸡冠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杨某于2017年12月28日前给付郭某劳务费10000元,调解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也不申报财产。考虑到本案为欠劳务费涉民生案件,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将杨某列为重点执行对象。看到执行干警对其作出拘留15日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看到冰凉的手铐,杨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立即履行给付义务。20分钟内,执行款全部到位,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活动,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车辆7台,拘留3人,拘传5人,罚款2.6万元,实际执结案件3件,标的5.7万元,达成和解案件4件,标的26.5万元,有力的打击了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执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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