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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如何交费?

发布时间:2014-04-16 09:33:22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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