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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为聋哑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保障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8-03-19 11:24:32



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手语翻译

  近日,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宋某、唐某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因二被告人系聋哑人,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在案件立案后,刑事审判庭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聋哑人宋某和唐某辩护,同时还聘请手语老师全程提供手语翻译。在手语老师的参与下,案件顺利审理完毕。

  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公诉人及其指定辩护人、手语翻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7日的一段时间内,被告人宋某和唐某利用钳子掰断经营者的门锁的方法进行盗窃。其中,被告人宋某共盗窃18起,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5331.5元,被告人唐某共盗窃13起,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3173元。案发后被告人宋某的家属积极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对被告人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庭审中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确保了聋哑被告人的意思表示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整个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的有条不紊高效而简洁。

  针对聋哑人犯罪,刑事审判庭认为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将继续加大诉讼权利保障,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重新融入社会,自食其力,作一个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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