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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3-31 10:21:40


    我国《劳动法》第28条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换句话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有两个:

    (1)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即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

    (2)非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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