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6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市首批行政征收补偿决定案指定我院审理。行政庭接到审判任务后,深知此项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而且社会关注度高,矛盾十分集中,关系到34户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切身利益。
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成专班,研究审理方案,并按排专人负责落实。行政庭全体干警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顾全大局、高效为民为基本原则,起早贪晚集中主要力量开展审理工作。仅用一个多月时间,34件行政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全部庭审结束。审理过程中行政庭为了使矛盾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有时一天连续开三个庭,而且无论在庭审前还是庭审中法官都将调解工作放在首位,力争将矛盾根除。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有4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主动撤诉。
这批案件的高效审理,为我市棚改工程及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我市稳定大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期将陆续有类似案件指定我院审理,行政庭将在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保质、高效的完成审判任务,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