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14-04-22 16:45:45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也有一定的期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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