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破产是一种民事权利,但在特别情形下,申请破产亦为有关人员的特别法律义务。如法国破产法规定,商人停止支付,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有破产原因时,董事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论是自愿解散还是非自愿解散,均应当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算是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有关人员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义务,对于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已解散的企业法人,不论是否已经开始清算,如果企业法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