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指破产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所必须采用的形式以及履行的手续。各国立法例对破产申请均有相应的形式要件要求,只不过有的要求严格一些,有的要求宽松一些。我国现行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除了破产申请人举证义务外,没有过多的特别规定。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