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破产申请的形式审查

发布时间:2014-04-23 08:45:42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应当对破产申请做出形式审查。在受理破产申请阶段,究竟债务人是否已经具备法院宣告其破产清算或者适用和解程序还是进行重整的原因,未经过实体审理 ,无法做出判断。受理破产申请的目的在于启动破产程序,以便对涉及债务人是否适用破产程序洹其债务做出实体审查,所以,法院在受理阶段对破产申请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审查。法院对破产申请的形式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债务人有无破产能力、是否已达破产界限、申请人是否适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备、法院有无管辖权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