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法官,太感谢您了,2天就解决了我的赔偿问题。”原告于某说着给红星法庭庭长贾玉芳深深的鞠了一躬。
原来,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7年11月10日,被告丛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鸡恒路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借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车道前方停车下乘客大型普通客车时,撞伤原告于某。
于某受伤后被送至鸡西鸡矿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膝关节肿胀,头部外伤,多处挫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于某无责任,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客车司机杨某负次要责任。
接到案件后,贾玉芳立即组织原、被告到庭了解具体情况。
“我们私下进行了协商,大客车投保了交强险,但从某对赔偿数额不认可,所以我只好起诉到法院。”于某向贾玉芳说明情况。
据了解,于某的诉求没有超过强制保险的理赔限额,保险公司也表示该案件可以庭前调解。因此,贾玉芳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第二天双方便达成了一致意见。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双方当事人均对贾玉芳公正高效的快速处理案件表示感谢,既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又快速的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