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26 10:45:37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调解的内容基本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害以上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