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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父母离异 孩子成为负担

  发布时间:2014-04-28 10:20:43


    日前,鸡冠区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90”后青年,2013年1月经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10个月。

    当事人双方因年轻贪玩,谁也不愿意照顾孩子而产生矛盾,女方一气之下把孩子扔给婆婆跑到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请求为不要求抚养婚生子,财产无争议,只要求尽快离婚。男方随之来到法院,双方扭打在一起,经法警制止后,接待人员询问男方对离婚的意见,男方表示可以离婚,但是不同意抚养婚生子,理由是没有工作,自己还需要父母资助才能生活。接待人员将双方领到调解室,因为孩子太小,为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马立兰庭长耐心地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希望夫妻能够和好。但双方对离婚的态度非常坚决,都坚持离婚,财产分割也没有争议,只是在婚生子抚养问题上争论不休,双方都表示自己还小没有能力抚养婚生子。无奈之下,马庭长征得了小夫妻俩的同意联系了双方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到庭后,对马庭长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对于小夫妻请求离婚的事项没有异议。婆婆称小夫妻俩与他们一起住,俩人都爱玩,吵架是经常事儿,不能共同生活了,那就分开吧,但是孩子还小,不能没有家,婆婆说自己还有工作,工资收入还不错,女方家父母经济条件差些,孩子由男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好一些,不要求女方给付抚养费,男方同意了母亲的意见,双方达最终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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